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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钟楼区财政局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各种隐性壁垒和妨碍公平竞争行为,严禁采购单位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强化采购需求管理。层转《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常州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领域采购活动负面清单》并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有关文书范本》,要求采购单位建立需求审查机制,在采购过程中嵌入公平竞争审查环节,认真对照审查标准进行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等内部审查。鼓励采购单位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适当引入第三方机构提供法律、技术咨询等服务支撑保障,在采购前端控制和化解风险,确保采购行为依法规范。今年以来,累计对124个政府采购项目开展内部审查。
建立专家顾问制度。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力量,对采购预算金额较大、与社会公共利益关系密切的项目,邀请专家顾问参与采购项目需求前期论证,提出专业修改意见,确保采购需求科学合理。今年以来,共对34个采购项目组织40次论证,提出合理化建议104条,节省财政资金1073.31万元,资金节约率13.24%。
开展业务指导宣传。2023年,召开2次全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邀请政府采购领域专家围绕采购人主体责任与内控制度等六个部分展开讲解,为采购单位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提供法律依据及操作经验,解读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提醒采购单位严格落实“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对于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采购文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查采购文件中歧视性、排斥性条款和限制潜在供应商等“门槛”条件,帮助采购单位掌握采购需求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方法。
抓实采购领域监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问题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监督检查依据文件清单对2家代理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监督检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强化政府采购投诉处理重点内容和重点环节管控,实行政府采购投诉受理专人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公平有效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2023年,共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处理政府采购投诉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