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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创新谱写安置“和谐曲“ |
发布日期: 2023-11-15 来源:区委办 浏览次数: |
老百姓的安居乐业始终是党委政府的最大牵挂。作为“两湖”创新区的有机组成,钟楼区邹区镇正处于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阶段,搬迁安置的群众住得安不安心、舒不舒心;始终是镇党委 政府高度关注的课题。目前,全镇共有安置小区6个,安置房6308套,居住群 众约2万人。尽管大多数搬迁群众都对 “洗脚上楼”后居住条件的改善表示肯定,但对比商品小区,安置小区的环境、配套相对薄弱,尤其是无法办理产权证,成了搬迁群众的心病。经过走访调研,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安置小区的建设品味不够高。 安置房建设往往更多关注“有没有”的 问题,但在户型设计、功能配套、绿化品质等方面忽视了“好不好”的问题, 这既给安置小区管理增加难度,也降低了安置群众的幸福指数。 二是安置房产权遗留问题较多。 以前的安置房多采用土地划拨、政府自 建等方式建设,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 随着邹区经济活力的不断提升,安置房交易、抵押、借贷等经济活动也不断活跃,产证的缺失却为此埋下了矛盾的“导火索”。 三是安置小区管理负担重、成效 低。原有安置小区物业管理都是政府兜底,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内生动力不足,服务成效自然不好。以邹新花园为 例,镇政府每年投入物业服务费近900 万元、零星维修费近100万元,但群众对物业服务的投诉仍然很多。为此,邹区镇全力推进定销商品房权证办理及物业服务市场化机制改革,着力破解传统安置房建设管理难题,擦亮“两湖” 创新先行区的幸福底色。
以模式创新作为改革突破点 下好开局关键棋
坚持边试边行,在安置小区建设 中引入定销商品房建设模式,从根本 上解决权证办理问题,并通过市场化方式选取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系统提 升物业服务品质。
一是转变理念思路,提高安置房 建设品质。安置小区建设模式改革是前置条件。定销商品房改变了以往政府自建安置小区模式,由“土地划拨”改为 “招拍挂”方式,引入具备开发资质的 房屋建设单位,按房地产开发水准推进 安置小区建设。在本次改革试行的卜弋 花园建设中,全镇首开以土地出让方式 供地,由星港置业与晋陵集团强强联 手,对标商品房小区开发建设,严格 进行手续审批、质量管控、功能配置。在房屋设计方面,所有户型均按照“三 房朝南”设计,顶层加建保温防漏“闷 顶”,并增设160平方米的大户型,满足安置群众对高品质环境的居住需求。 对原协议中约定配建的自行车车库问题,按房屋建设及消防安全规范要求予以取消,同步在地上地下配建足够的 非机动车停车位,特别是充分考虑邹 区百姓大电瓶车较多的实际需求,专门在地上非机动车停车区域配备停车棚、充电设备,方便百姓有序停放、安全充电。
二是加强系统谋划,科学制定产权分配政策。定销商品房产权分配是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之举。镇党委政府系统梳理出安置 对象离婚、安置户“走空户”、安 置房产为“老祖产”等分配析产 的各种情形,科学厘定确权口径。 在填写分配确认单环节,我们明确必须由全体安置对象签字确认, 着力维护好每一个安置对象权益。 在卜弋花园分配确认中,成功调解25户、走司法程序1户,顺利完成409套房屋分配析产,圆满完成 权证办理的准备工作。
三是兼听各方心声,推进物业服务市场化运作。物业有偿服务是改革的重要环节。前期广泛 听取属地村委、村民小组、“两代表一委员”、物业企业等社会各界 的意见建议,在讨论交流中形成 了“小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 只有人人有责、人人尽责,才能人人享有的“主人翁”意识,为推行物业服务市场化机制奠定了 思想基础。在卜弋花园物业服务企业选取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引入资质硬、管理优的常州中吴物业。参考邹区镇商品房小区平 均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核定物业费备案价和电梯运行费。同时,充分考虑搬迁安置户的实际承受 能力和为城市化进程作出的贡献, 按优惠价向安置户收取物业服务费与电梯运行费,对安置户闲置 房屋按优惠价7折收取物业服务费,对出租、转卖的房屋则按备案价全额收取物业服务费。对汽车停放费,考虑到汽车停放非刚性需求,按照每个车位200元/月 足额收取,充分彰显政策制定的“刚柔并济”、依规合理。
以民生为先作为改革着力点 打赢攻坚主动仗 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人民至 上,以“清单+专班”全力推进 改革任务重点攻坚,努力为推进安 置小区建设与管理瞠出一条新路。 一是全盘考虑,把困难想在前面。刚开始,安置对象听说安置房办理权证要按商品房模式缴 纳相关费用, 一时难以接受,抵触情绪较大,多次到村里反映诉 求,到镇里集访3次。党政领导、 村书记、工作人员耐心讲解“定销商品房”的安置模式与政策, 把收费标准、依据、减免政策等 一一阐述,同时做好村民小组长、 党员乡贤等关键人员的思想工作, 并由他们向村民“口口相授”,消除村民的疑虑。在卜弋花园安置 房交付现场,未发生一例质疑收 费的情形,活动现场气氛融洽。 二是明确口径,把对策想在前面。卜弋花园属于商品房性质, 在办理权证时需按照相关要求缴 纳公共维修资金、契税。公共维 修资金按120元/m 标准缴纳,考虑到该项目是首次收取且金额数 量较大,安置对象接受需要一个 过程。 一方面借助市物管中心的专业力量,通过多次宣传让百姓理解这一刚性要求;另一方面,将村民安置过渡费由“按年结算”方式改为“交付前”结算,通过预留一部分安置过渡费,缓解安置对象缴费压力。对于契税的缴纳, 在税务部门大力支持下,将安置 对象的房价结算标准由定向价调整为安置价进行结算,相关差额部分由政府承担,减轻安置对象的契税缴纳压力。同时明确在权证办理后若进行市场交易,由购买方按相关规定缴纳契税,确保 税收“颗粒归仓”。 三是释放温情,把扶持想在 前面。在考虑给予安置对象缴费优惠的同时,也充分考虑物业服务企业的运行平衡。在改革试点的卜弋花园小区,实施物业费优惠政策后,物业费等相关收入还不能足额覆盖物业服务的测算成本。为保障物业企业的运营平衡, 经充分研究决策,支持物业服务 企业利用配置的服务用房开展经营性活动增加收入,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小区公共部位开展各类有偿服务,将尚未出租的停车位管理费补贴物业服务企业,进而实现物业服务企业自身良性运作的科学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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