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区镇、各街道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所:
现将市委宣传部、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的通知》(常法宣办〔2023〕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请于2月8日前将活动进展情况及成效经验反馈区法宣办。联系人:张瑜,电话:88891316,邮箱:979152927@qq.com。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的通知》
中共常州市钟楼区委宣传部 常州市钟楼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州 市 钟 楼 区 司 法 局
常州市钟楼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