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区镇、各街道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所,区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
今年是“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年。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决定启动我区“八五”普法工作成果资料的征集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村(社区)。
二、报送内容
(一)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情况;
(二)宪法学习宣传情况;
(三)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
(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五)落实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开展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等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情况;
(八)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九)媒体公益普法落实情况;
(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领导、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情况;
(十一)普法经费保障和普法力量配备情况;
(十二)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情况及实际效果。
三、报送形式
1. 本次报送“八五”普法工作成果资料分为电子资料和实物两大类。有关普法(法治建设)内容的文件(文档)、纪要(记录)、图像(照片、截图、视频、课件等)、印刷品(报刊、杂志、书籍、简报、折页、奖状、证书等)、材料(说明)等资料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实物为各单位、各部门原创的法治文化产品,包括各类制作精美的普法宣传品,成套的普法培训教材和光碟,编印的普法宣传书籍、画册等。
2. 文件(文档)、纪要(记录)以正式发文格式为准,原件中涉及提供考核内容中的具体对象、基本情况、相关数据等内容的,请用红线标注出相关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红头文件的红头页和盖章件的盖章处均要展现,拍照件的文字内容务必清晰可见)形成pdf文档报送;图像(照片、截图、视频、课件等)使用常规格式;印刷品(报刊、杂志、书籍、简报、折页、奖状、证书等)需对封面和相关内容扫描或拍照,以pdf文档报送;材料(说明)使用word、wps文件常规格式,加盖单位印章,形成pdf文档报送。单个多页文件或资料扫描(拍照)后,需按顺序衔接形成单个pdf文件。
3. 各单位、各部门报送电子资料的文件夹名分别以附件1中三级指标各项任务前括号中对应的数字命名,文件(文档)、纪要(记录)、材料(说明)等内容的文件名为文件标题名称,图像(照片、截图、视频、课件等)、印刷品(报刊、杂志、书籍、简报、折页、奖状、证书等)内容的文件名,以“单位+作者+名称”的格式命名。
4. 电子资料采用光盘、U盘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实物采用直接报送或邮寄方式。电子资料和实物均需填写区“八五”普法中期成果资料目录(见附件2)。
四、报送要求及方法
1. 报送的成果资料应能充分反映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做法和取得成效,完整全面展现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改善民生、建设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2. 考核项目涉及的扣分项目,请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把关,尽可能提供严谨、权威的数据和资料。
3. 《江苏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评估台账分工》中,需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和单位共同提供相关资料的,以部门(单位)的职能进行划分。
4. 镇、各街道的成果资料由镇、各街道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所征集整理报送。各单位、各部门的成果资料经本单位本部门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由普法联络员或指派人员报送。
5. 报送成果资料的时间跨度为2021年1月起至2023年5月止。报送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5月26日止。
6. 此项工作将纳入“八五”普法考评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各部门支持配合,按时完成报送任务。
7. 各单位、各部门提供的电子资料将集中分项充实进区“八五”普法电子台账之中,报送的成果资料将由区法宣办、区司法局根据需要进行成果展示。包括制作“八五”普法成果专题片、编印全区“八五”普法成果宣传画册等。
8. 联系地址:钟楼区玉龙南路168号司法局三楼;邮政编码:213000;联系人:区司法局普法科张瑜;联系电话:88891316;电子邮箱:979152927@qq.com。
附件:1. 常州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评估台
账分工
2. 钟楼区“八五”普法台账资料目录
常州市钟楼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钟楼区司法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