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2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机构概况4条、规划计划2条、相关业务工作184条。
(二)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并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局重点工作目标,实施统一考核、奖惩。二是强化载体建设。结合区政府“三合一”网络平台建设,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平台这个新的有效载体,依法公开各类行政权力基本信息,实现行政权力网上透明公开运行,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监督保障方面
创新监督手段,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过程中,在行政行为的重点环节引进行政监察,并通过实行有奖举报等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规范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有待加强。由于机关没有设立专门业务科室,导致信息报送不够及时。
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渠道较为单一,网上互动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知晓度还不够高。主要依赖政务信息公开栏,没有充分发挥新兴媒体的作用,导致广大群众对如何正确的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和方式了解得尚不全面。
(二)改进措施
一是后续工作开展中须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认识,加强与各业务科室、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
二是运用多种媒介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政务公开,提高参政议政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外并举的监督制约、督办督察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置于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