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另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有关规定,因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报停、注销手续。经我局核查,决定对常州铄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的2台特种设备予以公告停用。
相关单位如重新使用上述特种设备,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上述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有异议,可向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询问或说明。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龙 联系电话:0519-88891786
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
2023年第一批公告停用注销特种设备清单
序号
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地址
联系人
设备名称
注册代码/出厂编号
检验有效期
备注
1
常州铄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钟楼区五星街道五星工业路18号
薛建荣
起重机
40103204042013040003
2023.04
停用
2
常州绿佳塑业有限公司
邹区杏塘村
王友志
叉车
5110320404202104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