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钟楼区2023年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常钟住建〔2023〕5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城建校建筑规划设计院编制的《钟楼区2023年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并由你局实施该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钟楼区内泰村花园、运河苑、怡和花园等32个住宅小区。项目主要新建、改(扩)建充电桩、停车场地、停车棚等电动车充电设施,增加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有效供给。项目规模及内容主要包括:
1、充电点位场地,改造、新增场地面积6826平方米;
2、充电点位停车棚295个,安装面积8730平方米;
3、充电点位无棚横档12个,安装面积200平方米;
4、绿化移植及场地改造6597平方米;
5、新建电力设施3770.4米;
6、增设监控设备216处;
7、增设灭火器502个;
8、设置充电告示牌156个等。
三、主要技术指标
充电停车棚采纳骨架式膜结构,是以钢构屋顶骨架,在其上方张拉膜材的结构形式,下部支撑结构平定性高。电气工程按电气相关专业规范设计。
四、核定概算总投资1221.56万元。
五、请你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和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212-320404-04-01-149680)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