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22年度,区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常州钟楼”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取得了较大进步。
根据钟楼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有关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信息采用通报制度。截至202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区审计局2022年度共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机构概况4条、规划计划2条、业务工作1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区审计局2022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区审计局2022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申诉案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
注重抓好区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的落实,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渠道,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公开反馈等方面进行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清晰,重视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众参与度不高,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尚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目前还未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针对以上问题,本局会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执行工作制度的检查,根据局内科室调整、人员调整情况,科学配备专职专业人员,明确分工,规范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开展。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下一步,全局会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并将其作为创新管理方式,增强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来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单位人员平时考核项目相结合,确定专职信息员,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任务以及职责分工,有力地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制度,加强信息报送。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高效,下一年,区审计局将制定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局机关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建立公开文件、信息领导审核签阅制度,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开展培训,提高信息质量。下一步,全局将组织全局审计干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使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明确的了解。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类信息业务培训,提高信息采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审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