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区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常州钟楼”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取得了较大进步。2022年,区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作用的认识,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拓展主动公开领域,注重数据分析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秉持“服务、创新、开放”统计理念,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展示统计工作良好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目前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对认真贯彻《条例》的认识及业务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三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途径、方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完善,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档次和水平;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坚持把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使之真正成为推动我局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把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完善统计信息公开产品,统计局每月按时发布《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和《月度经济运行简析》,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及时公布重点领域统计信息。及时发布与社会公众息息相关的数据。及时为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形成了涉及统计局各个专业的经济运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