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为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钟楼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的通知》(常农办发〔2023〕77号)要求,我区研究制定了《2023年钟楼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2023年钟楼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常州市钟楼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2023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钟楼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为确保秋季全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按照《常州市钟楼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秋防方案”)。
一、总体目标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统筹抓好猪瘟、新城疫等病种的免疫工作。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重点做好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兽共患病的防控工作,切实降低流行率,有效防范传播风险。
二、时间安排
集中防疫行动即日起正式开始,10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9月中上旬。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要结合本地防控实际制定秋防方案,并报区畜牧兽医站。根据本地畜禽养殖和防控实际,科学制定疫苗领用计划。做好防护服及消毒药等防疫物资和防疫经费准备、人员组织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2.实施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中下旬。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要督促和指导养殖场(户)在制定和完善免疫程序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实施免疫,规范做好免疫记录,强化免疫标识使用和管理,规范疫苗使用和免疫操作。
3.自查阶段。10月下旬。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对秋防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开展免疫标识使用及管理自查,对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达不到要求的进行补免,对免疫标识使用不规范的,要认真督导养殖场(户)落实到位。按时上报秋防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生产经营者依法承担防疫主体责任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机制。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行动方案,认真做好组织发动、技术指导、防疫监督等各项工作,确保行动工作目标如期完成。切实督促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免疫、监测、清洗消毒及生物安全管理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强化科学免疫,确保畜禽应免尽免。在做好非洲猪瘟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基础上,监督和指导养猪场(户)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及时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组织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基层防疫员,对小规模及散养畜禽按照要求采取集中行动,逐场逐户指导或帮助其实施免疫工作,确保除怀孕畜、健康状况异常等情况以外的应免畜禽全部免疫。
3.规范防疫工作流程管理。完善和落实畜禽标识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科学测算疫苗等防疫物资需求,按程序采购疫苗耳标等物资;加强物资发放管理,规范领用审核,定期盘点核对库存,确保各类物资有账可查、流向清楚、记录到人;进一步做好免疫记录登记,完善免疫档案。
4.强化疫情信息核查报送。严格疫情举报核查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迅速按程序和相关规定上报,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及时采取防控隔离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5.开展“三灭四消”行动,强化生物安全措施。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在做好常规消毒的基础上,结合9月份第三轮“三灭四消”行动,严格落实生物安全各项措施。指导做好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清洗消毒,做好出入养殖场人员、车辆、物资等的科学管理。加强培训指导,配备必须的生物防护装备,充分做好人员自身防护。
联系人:蔡伟中(区畜牧兽医站),联系电话:0519-88890460;0519-88890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