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钟楼区对荣获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匹配奖励的实施细则》(钟科发〔2021〕1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奖项匹配奖励的申报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2年度我区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单位及个人。
按照获奖者类别,分为单位奖项和个人奖项。
单位奖项包括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省企业技术创新奖。
个人奖项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奖励标准
对我区企事业单位作为第一承担单位获得的单位奖项,按授奖单位颁发的项目奖金总额的100%给予配套奖励。
对我区企事业单位作为非第一承担单位获得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每个承担单位按授奖单位颁发的项目奖金总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
对我区企事业单位作为非第一承担单位获得的省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项目,每个承担单位按授奖单位颁发的项目奖金总额的30%给予配套奖励。
对我区科技人员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的个人奖项,按授奖单位颁发的项目奖金总额的100%给予配套奖励。
对我区科技人员作为非第一完成人获得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项目,每个完成人按授奖单位颁发的项目奖金总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
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非承担单位的参与完成人,按授奖单位颁发的项目奖金总额的30%给予配套奖励。
对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非承担单位的参与完成人,按授奖单位颁发的项目奖金总额的20%给予配套奖励。
三、申报要求
由申请单位经所在开发区、高新园(邹区镇)、街道审核推荐,向区科学技术局进行申报,并提交以下证明资料:
1、单位、个人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非承担单位的参与人需提供常州市企事业单位从业或社保证明。
四、报送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获奖单位及个人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5日(周五)17:00。
联系人:李萍
联系电话:0519-88890747
常州市钟楼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