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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23年钟楼区食品安全 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854/2023-00015
组配分类:规划计划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食安委发〔2023〕2号 发布机构:钟楼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产生日期: 2023-03-23 发布日期: 2023-03-2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区各有关单位:现将《2023年钟楼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钟楼区食品安全委员会2023年3月23日2023年钟楼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2023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四个最严”为统领,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为抓手,深入推动实施《
关于印发2023年钟楼区食品安全 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钟食安委发〔2023〕2号
 

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钟楼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钟楼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 

2023年钟楼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四个最严”为统领,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为抓手,深入推动实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强化全链条监管,严防严控严管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现就全区202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落实两个责任

1. 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开展包保工作督查,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健全各级食品安全办实体化运行机制,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更好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区、镇(街道)食安办负责)

2.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农产品生产主体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督促农产品生产者加强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者、经营者和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加强屠宰行业管理,督促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合格证与追溯信息“二码合一”。深入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精准防控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推进建设诚信守法企业文化,承担社会责任。(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负责)

二、加强源头治理

3. 严控产地源头污染。推进耕地污染源头治理,持续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源头防治行动。落实耕地分类管理制度,优化完善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加强技术指导,有效管控耕地土壤污染风险。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推动农业废弃物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消除农业环境安全隐患。(钟楼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负责)

4. 严管农业投入品使用。持续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聚焦11个重点品种,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组织实施养殖规范用药专项整治行动。对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氧乐果等4种高毒农药采取禁用管理措施,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钟楼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卫健局负责)

5. 严守粮食质量安全关。加大对政策性粮食出入库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作食用途径。(区发改局负责)

三、强化过程监管

6. 食品生产环节。对植物油、乳制品、肉制品、白酒等重点产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和使用食品添加剂,持续加强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治理。巩固食品小作坊整治提优工作成效,推进“阳光作坊”网络监管模式,推广使用“江苏省食品生产经营电子追溯系统”,持续围绕重点品类、重点环节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防控。(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7. 食品销售环节。加强食品批发交易市场监管。加大对销售环节进货查验记录不规范、过期食品、不按条件储存三类顽疾问题的检查力度,严查临期、过期食品“翻新”销售。推进食盐专营管理,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负责)

8. 餐饮服务环节。深入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清洁厨房”)行动,加强网络餐饮服务质量安全管理,推行“阳光餐饮”“食安封签”“外卖骑手”社会监督等措施。加强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城中村餐饮店等重点单位的监管。支持餐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餐、农村集体聚餐等大众餐饮服务。探索推广厨余垃圾处理技术和标准,提升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文体旅局、区城管局负责)

9. 特殊食品监管。持续推进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规范特殊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巩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成果,促进保健食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钟楼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卫健局负责)

10. 进口食品安全监管。继续推进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工作,加大进口食品监管力度。(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打击违法犯罪

11. 实施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铁拳”行动、“昆仑”专项行动等,聚焦食品非法添加、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互联网直播售假等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食用农产品领域使用禁限用药物、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组织非法添加新型化学衍生物犯罪集中破案攻坚。严格执行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长江流域禁捕等有关规定。落实“处罚到人”的规定,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钟楼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钟楼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负责)

12. 加强行刑衔接。完善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与公安机关之间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查办等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钟楼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负责)

五、提升治理能力

13. 推进智慧监管。继续开展“阳光农安”试点工作,推进生产记录便捷化、电子化,推行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推广使用集食品安全监管、许可、抽检、执法检查、案件查办、应急处置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监管体系。(区食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大数据管理局、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14. 实施“信用监管”。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及其相关活动重点领域企业信用档案,实行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公示和分级分类管理。将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将相关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模型,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机构)及相关人员信用等级评价,实施“黑名单”制度,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联合奖惩制度。(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旅局负责)

15. 加强检验监测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检验量不少于7批次/千人,继续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主题系列惠民活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将小品种纳入监测和整治范围。种养殖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量达到1.7批次/千人。(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负责)

16. 提升风险防控能力。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开展专项风险评估,稳步推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交流、预警等工作。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防止局部问题演变成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钟楼公安分局负责)

六、办好民生实事

17. 开展“四小业态”整治提优。针对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和小生产企业,落实好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实行“统一管理要求、统一责任公示、统一制度上墙、统一公开承诺、统一开展培训”,实现“环境卫生达标、设备设施达标、清洗消毒达标、产品及原辅材料管理达标、从业人员管理达标”。推动“安心菜场”提档升级,加强食用农产品追溯建设,试行“一票通”追溯监管模式,对农村家宴场所进行升级改造。(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负责)

18. 实施“一老一小”食安守护。进一步压实学校、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制。学校食堂、养老服务机构食堂“阳光餐饮”保持覆盖率100%,在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领域试点AI非现场监管。加强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开展开学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组织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行动,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钟楼公安分局负责)

19.培育餐饮质量示范街区、示范店。结合放心消费创建、江南美食之都、老城厢复兴等工作,统筹培育3条以上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打造600家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区餐饮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助推产业发展

20. 深化“食美常州”品牌建设。积极推动我市餐饮行业转型升级,持续开展“唱响常州菜”系列活动,启动新一批常州老字号认定,评定一批示范餐厅和特色美食集聚示范区,编撰出版相关美食书籍,进一步展示常州美食特色,传承江南餐饮文化,擦亮“江南美食之都”名片。(区商务局负责)

21.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千企万坊”帮扶行动,对餐饮示范街区、餐饮示范店培育对象加强行政指导,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风险评估,对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体系检查,促进企业建设高标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深入推进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扩大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推动食品工业的预制化发展。(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负责)

八、完善社会共治格局

22. 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加强统筹协调和各方配合,按照创建方案及部门职责清单加快推进创建工作,力争高标准创建成功。(区食安办、区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

23. 加强宣传引导。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治理食品安全谣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常夜行”“眼见为食”等宣传活动,统筹各方力量,加大公益宣传,形成宣传合力。(区食安办、区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

24. 推进基层治理。探索食品安全“管网共治”新模式,持续开展基层食安办规范化运行工作,实现基层食安办“有人、有岗、有责、有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队伍作用,积极培育多元共治主体。(区食安办、区政法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镇(街道)食安办负责)

25. 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发布防止和减少餐饮浪费公告。加强粮食储备流通过程中的节粮减损宣传和指导。督促食品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要求。以婚宴、自助餐为重点加强监管执法。开展全民节俭教育,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倡导勤俭节约,文明用餐新风尚。大力推行公筷公勺和分餐制,加大宣传引导和监管执法力度。(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文明办、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九、加强组织实施

26. 各相关部门每季度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提交本部门对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区食安办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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