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提出建设全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政策、工程等评估督察,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调节经济运行,推进政府目标管理,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区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负责推进有关境内外企业债券发行、创业投资发展工作。跟踪研判经济安全等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协调落实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措施。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按职责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协调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五)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投资项目。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六)研究协调有关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国际产能合作政策,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及其它形式的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研究对外开放有关问题,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统筹实施国家、省、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八)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规划全区重大产业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推动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十)负责全区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设。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拟订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二)配合落实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并组织实施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组织实施能源产业政策,承担能源行业管理职能,推进重大能源工程建设,按职责做好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协调解决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四)承担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市富民增收工作领导小组等部署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抓到谋全局、抓大事上来,更加聚焦谋划大政策、分析大趋势、推动大项目。统筹改革创新,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对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重大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在全区落实的统筹推进和监督评估相关职能。
2.强化制定全区发展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管理,做好规划统筹,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规划的导向作用。
3.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强化重大项目、重大政策推进落实,构建工作协同机制和政策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统筹作用。
5.强化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策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2.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健全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全区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落实国家、省和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3.发改局主要负责人:杨伟
4.办公联系电话:88890732
5.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6.办公地址:常州市星港路88号钟楼区政府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