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科: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信息公开、督查督办、会务、后勤服务等工作。
2、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宣传、信息工作。
3、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
4、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7、组织职能科室人大和政协提案办理。
8、负责机关党群工作和局党委党建工作。
二、工业科:
1、牵头制订本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负责相关企业调研、牵头承担重大调研课题;负责目标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区级财政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2、负责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培育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提出贯彻执行上级产业政策、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协调推进全区汽车产业发展。
3、负责工业经济监测和运行分析工作。
4、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工作,推动产融合作。
5、负责轻工、纺织、医药、食品等消费品相关工作、承担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发展,开展相关大师、名人的评审和推荐工作。
6、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企业相关工作。
三、信息化科:
1、负责工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推动企业法制、法律顾问、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企业普法工作。
2、负责装备制造相关工作。
3、负责信息化发展、工业领域大数据工作;配合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负责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互联网产业、集成电路相关工作。
5、负责两化融合、企业上云、数字经济、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等相关工作。
6、配合做好除军事系统以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
7、负责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的项目申报和各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以及质量标杆等项目的申报工作。
四、经济和信息化服务中心:
1、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按规定承担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发展、太湖流域工业污染整治、化工整治等相关工作。
3、负责局信访维稳、公有住宅房管理以及荣华楼、资产公司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
4、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5、配合市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管理处落实相关工作。
6、组织拟订全区国防科技工业、军工工作以及民爆行业生产、负责全区船舶行业管理。
7、负责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原材料及新材料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承担节能监督管理、工业技改项目能评管理工作;循环经济发展、清洁生产、绿色制造等相关工作。
9、负责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工作;负责推进工业设计、现代物流、会展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相关工作。
10、疫情防控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