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晋同志: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工作。
葛 卿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
专职负责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区“263”办)工作;分管党建、纪检、行政管理、土壤环境管理、农业农村和生活污水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噪声污染防治、夜间施工许可等工作。
分管局综合科(法规科)
沈子斐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水环境管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管理、财务审计、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生态保护、环境规划、环保专项资金、环境监测与监控、环境科技、环境信息等工作。
分管局环境管理科(固废与辐射科)
杨 艳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协助胡晋局长分管组织人事工作。
方 华同志:执法分局局长,主持执法分局工作。
分管大气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环境信访、环境应急、光污染防治、核与辐射管理、固废(危废)管理、安全生产、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张钧超同志:执法分局副局长,协助方华同志分管大气环境管理工作。
钱恺勃同志:执法分局副局长,协助方华同志分管固废(危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