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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现将《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健全全区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加快农村公路治理现代化,推进 “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见》(苏路长发〔2021〕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21〕9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21〕1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全面推行“路长制”, 压实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健全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推进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覆盖区、镇、村的三级路长组织体系,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和财政资金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资金保障机制。到2022年底,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全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三、工作机制
(一)组织体系
设立农村公路总路长、三级路长、两级路长办公室和乡村道专管员。
1.农村公路总路长
由钟楼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2.三级路长
县级路长:由钟楼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乡级路长:由邹区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村级路长:由各行政村村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3.两级路长办公室
县级路长办公室:县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交通局),由县级路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主任、区住建局(交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发改、民政、财政、住建(交通)、城管、农业农村、文体旅、应急、公安、交警、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钟楼交通执法大队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
乡级路长办公室:由乡级路长任办公室主任,邹区镇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与邹区镇建设管理局合署办公。
4.乡村道专管员
邹区镇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并管理乡村道专管员(可由监管员、护路员兼任),原则上每名专管员负责乡、村道里程不超过50公里。
(二)工作职责
1. 总路长
总路长是区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全区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路域环境整治及超限运输治理等工作,组织研究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发展政策,建立保障机制,落实主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 县级路长
在总路长领导下,对县道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路域环境整治及超限运输治理等负直接责任。协调县道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等方面的关系。协调各部门、乡镇解决县道建、管、养、运方面存在的问题。
3. 乡级路长
乡级路长对本辖区乡村道建设、管理、养护以及乡村道路域环境整治及超限运输治理等负直接责任,承担本辖区“路长制”工作的调度、协调、落实,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管理职责,落实总路长及县级路长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4. 村级路长
村级路长具体负责辖区内乡村道的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在乡级路长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组织辖区内乡村道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迁、建设用地和县乡村道路产路权保护等工作。
5.县级路长办公室
定期召开路长联席会议,落实总路长和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负责拟定“路长制”具体工作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明确路长和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和责任清单;组织做好乡村道专管员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建立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督查考核等机制,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受理有关县道举报和投诉;强化激励问责机制。
6.乡级路长办公室
负责执行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和县级路长办公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辖区内乡村道建设、管理、养护及资金的筹集;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调开展路产路权保护;做好乡村道专管员的指导、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协调农村公路管养相关问题;受理有关乡村道举报和投诉。
7.乡村道专管员
乡村道专管员在县、乡路长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乡村道的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灾毁信息上报,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工程管理,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处置等工作。
8.县级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及职责
区发改局:支持农村公路发展相关工作列入全区发展规划,负责将公路建设、管养和路域环境整治等有关工程列入基本建设项目。
区民政局:督促指导镇、村两级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引导村民爱路护路,保护公共设施。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路长制”工作经费,协调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所需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区住建局(交通局):负责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的行业指导、考核管理和经验推广工作,推动“路长制”全面实施。指导镇、村两级继续做好农村公路沿线“特色田园乡村”打造和沿线环境提升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督促做好农村公路集镇、村庄路段沿线的占道经营、摆摊设点和随意倾倒垃圾、渣土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配合开展农村公路集镇、村庄路段的污染执法治理和两侧控制区内违法建筑联合执法查处等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要求,指导镇、村两级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等工作;指导邹区镇做好农村公路发展涉及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负责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农村公路有机结合,指导地方做好农村公路沿线的水利桥涵等防洪配套设施建设。
区文体旅局:指导公路沿线旅游标识标牌和旅游服务设施的规范设置。
区应急管理局:对行业领域安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督促、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履行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钟楼公安分局:负责打击涉嫌农村公路违法犯罪行为。
钟楼交警大队: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及秩序管理,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区住建局(交通局)、钟楼交通执法大队开展农村公路治超限载等工作。
钟楼生态环境局:负责开展公路控制区的污染源达标排放监管,查处利用公路边沟、涵洞排污的行为;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钟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加大对农村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以及公路沿线采石场非法取土、采石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用地审批,协助公路建设土地审批。
钟楼交通执法大队: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县乡村道路政巡查,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会同区住建局(交通局)、钟楼交警大队联合开展农村公路治超限载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督促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路长制”工作。把全面实施“路长制”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重要举措,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确保“路长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路长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将“路长制”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由总路长统筹组织,各级路长办具体实施督导考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督办单或约谈相关责任人,督促整改落实。
(三)加强技术支持。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相关标准,积极打造数字公路、智慧公路,积极应用常州市农村公路综合管理平台,提升农村公路数字化、智慧化水平,支撑“路长制”有效运行。
(四)加强信息公开。将“路长制”有关信息纳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公示范围,通过设置公示牌、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区、镇、村各级路长名单,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范围、监督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级路长履职尽责。
(五)注重宣传引导。认真总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介,加大对先进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提升群众交通安全和爱路护路意识,提高“路长制”工作的社会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