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钟委发〔2020〕41号、钟委办发〔2020〕61号文件相关规定,钟楼经济开发区内设机构规定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日常事务,对党工委、管委会布置的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和协调;负责起草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计划、有关文稿以及文书、文印、印鉴、机要、保密、档案、史志、法制、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安排部署、记录整理等工作;负责开发区重大活动的安排、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日常机关事务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力资源局(挂“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开发区机关部门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开发区机关部门人员的招录、考察、聘任、培训、考核、薪酬、调配、奖惩、 晋升等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机关部门人员的日常考勤、平时考核、综合考核等工作;负责开发区机关党建、群团工作;负责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局。负责牵头开发区在国家、省、市争先进位工作,牵头落实上级各类经济政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编制及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协调解决区域内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牵头区域内产业用地的盘活利用及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工作,推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负责区级以上重点项目的推进服务工作;负责区域内统计工作,加强经济运行监测与分析;牵头开发区科技创新工作,推进国家、省、 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负责对北港街道、新闸街道下达各项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并加强跟踪督查;负责区域内企业上市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局。负责统筹协调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协同北港街道、新闸街道落实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消防安全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开发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相关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规划建设局。负责组织并协同上级有关部门编制开发区发展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和相关专业规划;承办开发区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受理建设项目用地申请,审核上报建设用地规划;负责区级以上重点项目规划、国土、建设等各类手续办理的推进服务工作;负责区域内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土地整合上市工作;负责对北港街道、新闸街道下达年度拆迁任务和建设任务,并负责监督及考核;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投资促进局。负责编制、组织实施区域内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规划,围绕区域产业转型、高质量发展,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招总部引税源工作;牵头制订出台开发区招商引资政策;负责区域重大招商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区域内招商载体和项目落地的统筹;负责区域“双招双引”队伍建设和绩效考核;负责开发区特色产业园区的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局。负责开发区财政预决算和资金调度、使用和监督管理;抓好财政收入,严格执行预算支出管理,做好对区财政、审计、税务的协调工作;负责各类行政性收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政策等各类政策资金的落实工作;负责国有(集体)资产和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金的投融资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开发区政府统一采购工作;负责对北港街道、新闸街道的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