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小知识:叉车牌照的悬挂位置 |
发布日期: 2024-03-22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2.1.1中的表述,应理解为至少留有一处,这是设计制造上的要求,主要是考虑到叉车产品的种类非常丰富,对于制式尺寸的车牌,有些车型确实没有空间前后各悬挂一块。《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3.11是对使用管理的要求,如果叉车在设计上有前后两处,就应挂两处,如只有一处,只需挂在该处。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 3.11 使用标志 (1)特种设备(车用气瓶除外)使用登记标志与定期检验标志合二为一,统一为《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单位应当将车牌固定在车辆前后悬挂车牌的部位; (3)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将该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电子秘钥或者使用登记时发放的IC卡随车携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