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办发〔2020〕6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钟楼区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实施意见》(钟委办发〔2020〕4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五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命令,研究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二)加强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辖区内村社、机关、行业及区域化党建工作,贯彻党的统战、民族、宗教、侨台等政策方针,指导群团和人民武装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三)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做好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四)按照区域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专业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群众生活环境。(五)统筹协调社会事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民政、残联、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批服务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促进社会事业持续发展。(六)加强财政管理,严格遵守财政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建立健全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机制,负责经济社会统计和审计监督工作。(七)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深化完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八)建立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发挥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信息平台治理作用,统筹协调辖区内机构和人员力量,依法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九)完成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戴国俊;
综合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519-8397102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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