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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帮到底,残疾人终获赔偿
发布日期: 2024-08-29    来源:司法局  浏览次数: 
 

近日,钟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徐杰律师收到受援人赠与的感谢锦旗,感谢法律援助无私的帮助和法援律师辛苦的付出。

案情简介

受援人是钟楼区永红街道某村居的租户,肢体二级残疾,经营了一家小铺子维持生活。2023年7月19日下午短时急暴雨,由于受援人所处地段正在施工,正在施工中的新泵站管道还未完全接通,老管道部分已断,导致受援人所在村委中近70户村民房屋受淹,受援人为其中之一,受援人毕生财产全部因为水淹被损坏。

案件发生后受援人找过街道和村委协调赔偿事宜,也咨询过其他部门,但被告一直没采取任何措施,受援人无奈之下来到钟楼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钟楼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申请后,核实受援人为二级残疾,符合援助条件,迅速启动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及时审查受理并指派江苏东臻律师事务所徐杰律师办理此案。

办案手记

承办律师在接收案件后针对案件展开了全面调查,并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相关回函,了解到事发时新泵站为被告一常州某公司在该地块开发项目时,对该处的旧排涝泵站进行新建,而被告二常州某置业有限公司是上述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方。承办律师通过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和分析案情认为,被告施工前应事先对施工的整体与周围的安全因素结合后再施工,或在开工前应对施工不当而有可能导致的危险预先提醒商户,但现在由于被告对周围商户不闻不问,导致商户店面被淹,受援人陷入生活困境。由于本案事实比较清楚,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作为施工方的被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考虑到受援人身体状况,承办律师帮助受援人向钟楼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为了确保受援人能够及时获得应有的赔偿,承办律师此前多次与被告进行沟通和协调,陈述受援人的诉求及法律观点,希望尽快解决争议,最终双方在开庭时达成了调解意见,受援人拿到了5万元的赔偿并撤诉,至此该案圆满结束。

案件点评

承办律师办案过程中积极引导受援人明确合理诉求,多次与双方沟通,高效解决受援人“急难愁盼”问题。本案中法律援助中心对诉讼能力弱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指派专业、耐心的援助律师办理此案,从承办思路、经验、技巧等各个方面确保了办案质量和效果,这不仅有效维护了残疾人群体的合法权益,还为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整体水平树立了典范,对促进社会公平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