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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区“厂中厂”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共6段,全文约4547字,主要阐述我区“厂中厂”综合治理的治理目标、治理对象、治理时间、治理重点、攻坚行动步骤、保障措施。
一、编制背景
为深刻汲取武进区常州燊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20”粉尘爆炸较大事故惨痛教训,扎实推动全区“厂中厂”企业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补强“厂中厂”安全短板,压实出租方安全管理责任,提高承租企业自主管理能力,消除监管盲区,从根本上遏制事故,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安〔2024〕5号)和《关于印发常州市“厂中厂”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常安〔2024〕5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厂中厂”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六大部分,包括治理目标、治理对象、治理时间、治理重点、攻坚行动步骤、保障措施。
(一)治理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红线意识、践行底线思维,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聚焦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全面加强“厂中厂”安全生产工作,立即组织开展“厂中厂”综合治理,全面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员工岗位责任,严防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治理对象
本次治理中的“厂中厂”是指:企业、单位或个人将生产经营场所出租给其他企业,在同一厂区内存在两家及以上工业企业的情形。重点整治同一幢建筑物分割出租、分层出租的“厂中厂”。
(三)治理时间
截至2024年6月底。
(四)治理重点
包括摸清“厂中厂”底数、规范出租方行为、加强承租企业管理、突出重大风险管控四个方面。
(五)攻坚行动步骤
攻坚行动总体分四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第二阶段:企业自主提升阶段(3月31日—5月31日)。第三阶段:属地督查检查阶段(6月1日—6月20日)。第四阶段:督导检查和总结提升(6月21日-6月30日)。
(六)保障措施
一是压实责任,全方位排查。各司其职,强化信息化共享,精准推送,实施网格化分解,精准推送,实施网格化分解。二是聚焦重点,全链条治理。用好信息化系统,落实“五个一”职责,存量企业全面体检,落实“一企一策”,增量企业源头管控,落实“先评后租”。三是细化举措,全流程规范。 建立五项制度,推行合规告知,强化基层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