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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背景
因《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做了部分调整,结合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经验,旧版预案中部分部门职责、人员分工等内容亟待更新。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苏环办〔2023〕90号)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统筹做好各类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及时修订完善政府、部门环境应急预案。因此,我区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常州市钟楼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等,组织编制《常州市钟楼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出台目的和特点
为规范本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减少各类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预案》充分吸收了《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内容和精神,相较旧版,体现出结构严谨、分工明确、衔接性好、实战性强等特点。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钟楼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及发生在行政区域外但可能对本区域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突发环境事件。
四、主要内容
《常州市钟楼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总共包括9个部分:
一是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分级、应急预案体系等内容。
二是组织指挥体系和与职责。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责等内容。
三是监测预警。明确了监测、预警工作内容及流程。
四是应急响应。明确了事件响应和处置要求,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21)修改了应急响应过程中信息报告的有关内容。明确了不同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措施。
五是善后处置和恢复。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的恢复重建和事件调查评估工作内容。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环办〔2014〕118号)等有关要求,调整善后处置和恢复有关工作内容。
六是应急保障。明确了资金、物资和技术等保障内容。
七是宣传、培训和演练。明确了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专业培训内容,以及开展应急演练要求和计划。
八是奖惩。明确了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或惩罚的制度内容。
九是附则。对预案管理、发布和实施和预案用语进行了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