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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钟楼区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规范村庄规划实施管理,保障乡村振兴建设,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钟楼分局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结合钟楼区乡村地区发展实际,起草了《常州市钟楼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现将《规定》解读如下:
一、《规定》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2023年10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3版)》(以下简称《指南》),提出可由各地县级政府批准制定城镇开发边界以外、尚未编制村庄规划的乡村地区,存量建设用地上新建、翻建农房、村庄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等活动的规划管理规定。2024年1月,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制定了《村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参考版)》,明确各辖市(区)需根据“参考版”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
为有效指导村庄规划未覆盖地区的规划管理,实现全区乡村地区规划管理的全覆盖,根据省委、市委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依据《关于加强县乡全域国土空间规划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806号) 《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持续推动全省经济回升向好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4〕271号)等文件,起草本《规定》。
二、《规定》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情形是什么?
《规定》适用于常州市钟楼区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主要包括村民住宅用地、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乡村产业用地等各类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是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开展各项建设活动的依据。
三、《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规定》共八个章节,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规定》的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为底线管控,包括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地质灾害防控、历史文化保护、河湖管理范围和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是规划期内相对集中集聚开展村庄建设的空间。钟楼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村庄建设区可作为村庄建设边界,也可在详细规划(包括单元层次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进一步明确村庄建设边界。
第三部分为用地布局,明确乡村建设项目原则上应选址在村庄建设边界内,优先依托规划发展村庄布局,优先使用乡村存量建设用地;同时对确需在村庄建设边界外选址且未纳入村庄规划清单的、占地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农村邻避设施、民生设施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等项目提出用地保障要求。
第四部分为用地管控,要求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合理确定建筑规模;乡村建设用地应编制地块规划管控图则,明确容积率、建筑密度及建筑高度的控制要求,加强对农村建筑的风貌引导。
第五部分为弹性管控,指出在符合发展导向、确保主导用地性质不变,且满足安全、环境等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前提下,鼓励功能用途互利、环境要求相似或无不利影响的用地混合设置。村庄规划中按照图标控制的农村民生设施,在符合配置要求、服务半径和建设要求的前提下,规划实施阶段可在村庄建设边界内合理选址,明确用地范围和土地性质。
第六部分为管理程序,明确所有存量及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均需编制规划管控图则。建设用地规划管控图则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提交村民委员会审议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村内现场公示栏或区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钟楼分局组织技术审查,报钟楼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相关规定汇交数据。适用弹性管控要求的地块规划管控图则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提交村民委员会审议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经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钟楼分局技术审查后,按相关规定汇交数据。
第七部分为成果汇交,明确规划管控图则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和地块规划管控图则。汇交材料除三图外,还应包括数据库、规划项目清单、规划批准文件和汇交请示文件等。
第八部分为附则,明确《规定》的生效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技术规范及上位规划对村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