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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钟市监罚送告〔2024〕Y061701号
金家国:
本局于2024年6月14日依法对你作出常钟市监履催字〔2024〕Y061401号《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常钟市监履催字〔2024〕Y061401号《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常钟市监履催字〔2024〕Y061401号《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联系人:段秀玉、付大勇 联系电话:0519-86960743
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荆川东路西首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
附件: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常钟市监履催字〔2024〕Y061401号
本局于 2023 年 11 月2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常钟市监处罚〔2023〕00251号)。你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 罚款七万五千元;2. 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七万五千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4年 6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