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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1-22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常钟市监罚送告〔2024〕Z112201号


天津宏泰顺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4年11月13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常钟市监履催字〔2024〕Z111301号《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常钟市监履催字〔2024〕Z111301号《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常钟市监履催字〔2024〕Z111301号《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联系人:徐科、季宝林        联系电话:18915898761

       联系地址:钟楼区邹区镇岳杨路行政审批局204室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常钟市监履催字〔2024〕Z111301号

天津宏泰顺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本局于 2024 年6月14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常钟市监案字〔2024〕00169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 1. 罚款30000元;2. 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3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 徐科、季宝林   联系电话: 18915898761 

       联系地址:钟楼区邹区镇岳杨路行政审批局204室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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