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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常钟征告〔2024〕8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征收常州市钟楼区集体土地57452平方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常州市钟楼区2024年度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用)收土地位置:常州市钟楼区(详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单位:平方米
被征(用) 地单位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面积
总计
备注
总面积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邹区镇前王村上坝沟组农民集体(集体)
7059
0
邹区镇鹤溪村梅家组农民集体(集体)
21921
20554
1365
2
邹区镇鹤溪村洪市桥组农民集体(集体)
24574
20726
2365
1483
153
24727
邹区镇邹区村严家桥组农民集体(集体)
410
9
419
邹区镇邹区村农民集体(集体)
210
110
100
3005
3215
邹区镇邹区村施前组农民集体(集体)
111
集体合计
54285
48449
3730
2106
3167
3014
57452
国有合计
合计
四、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邹区镇人民政府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联系电话:0519-83630967
特此公告。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日
征收土地红线图-钟71
征收土地红线图-钟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