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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常钟征告〔2024〕10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征收常州市钟楼区集体土地41633平方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苏国能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500千伏送出工程
二、征(用)收土地位置:常州市钟楼区(详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单位:平方米
被征(用)地单位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面积
总计
备注
总面积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邹区镇新屋村农民集体(集体)
2424
68
0
523
1833
893
3317
邹区镇新屋村曹前组农民集体(集体)
17069
365
3385
11400
1919
3733
128
20930
邹区镇新屋村曹后组农民集体(集体)
17383
3
14894
2486
17386
集体合计
36876
436
26817
6238
3736
1021
41633
国有合计
合计
四、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邹区镇人民政府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联系电话:0519-83630967
特此公告。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
征收土地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