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数据局设以下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政务服务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文稿、文电、会务、机要、信息、档案、保密、安全、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行政后勤、资产管理、财务、审计等工作。
承担机关及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
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牵头组织相关考核工作的评估督导。
负责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清单内审批事项涉及的法律、法规工作;
承担或参与行政审批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规范性文件、审批程序和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核以及依法行政工作。
统筹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政务服务专项规划;
推进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
负责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负责牵头推进全区“互联网+监管”工作。
指导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政务服务管理等工作,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承担“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协调监督及绩效考评等工作。
(二)数据资源及建设科(电子政务项目管理科)。研究数据领域重大趋势和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实施数字钟楼、智慧城市规划,统筹协调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专项规划;承担推动数据资源挖掘、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承担落实上级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及地方数据管理相关技术标准,负责相关标准规范的起草、监督实施;拟订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负责公共数据归集,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研究提出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政策建议,对数据交易场所建设运营相关工作开展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推动部门信息系统整合融合。
组织编制并实施数字社会发展规划;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同推进数字公共服务普惠化、数字社会治理精准化、数字生活智能化;负责数字治理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工作。
牵头拟订区级政务信息化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政府投资政务信息化项目的评审、竣工验收、应用绩效评价。牵头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工作,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统一建设和管理区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等基础设施;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同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建设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推动机关内部事务线上集成化办理;负责城市智能门户服务平台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统筹协调。
(三)行政审批科(企业服务科)。负责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清单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经营许可等,以及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登记等市场准入和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和业务协调工作;负责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负责拟定有关登记注册、许可审批、投资建设项目工作的规章制度、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负责业务相关中介服务机构业务的指导与管理;负责为企服务平台的推广,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开展与企业相关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等方面信息收集与统计分析工作;配合推进市场准入和投资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四)数字经济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研究数字经济领域重大趋势和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数字经济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承担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研究拟订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措施;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配合协调公共数据确权授权,配合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配合协调推进数据交易场所建设运营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