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配合区级层面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常政传发〔2023〕304号)等要求,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全面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全年公开政府信息100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机构概况3条,规划计划4条,业务工作14条,部门动态30条,公示公告47则。保障专题专栏1个,完成在线调查及反馈1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累计接收依申请公开事项39件,涉及房屋征收拆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领域,其中予以公开事项7件,部分公开事项6件,因本部门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而无法公开的事项22件,均通过书面形式向服务对象作出解释,另有4件结转至2024年。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依法依规及时报送部门业务类信息和机构设置等,做到政府信息及时发布、行业领域政策有效解读、办事服务精准落实,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累计收到门户网站电子信访件115封,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回复。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一事一审”制度和“三审”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3 0 0 0 0 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3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2 3 0 0 0 0 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3
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32
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部门在2023年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仍存在三方面问题亟待改进: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充实完善,栏目保障不够有力;三是网站管理相对薄弱,人员力量有待加强。
对此,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规范从事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制度落实、健全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并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教育,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事务进展、解决百姓关切的实际问题,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载体,让门户网站成为政民互动的有力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