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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对《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人才引育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1-27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现将《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人才引育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2024年1月27日—2024年2月26日)。如对该实施办法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0519-88890462

邮箱:157649295@qq.com

单位:钟楼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钟楼区政府450办公室

附件1:《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人才引育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人才引育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钟楼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7日

附件1

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人才引育的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大现代农业人才引育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人才在农业生产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钟楼区人才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钟人才〔2021〕3号)、《关于进一步提档升级“龙城英才计划”钟楼版人才政策支持人才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农业企业人才引进现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申请对象、条件和支持政策

(一)大专以上院校学生在我区从事农业领域工作

1.资助对象和条件

(1)在农业企业就业,毕业不超过5年(含5年,下同)的大学生来我区在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农业企业是指主要从事一产生产的企业或在一产基础上开展的一二三产融合企业,不包括纯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业电商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农业领域,直接从事以下工作:

①粮食作物、油料作物、纤维作物、蔬菜、瓜果、食用菌、花卉、桑茶、饲料、药用作物等的新品种选育和种植;

②牲畜、家禽、水产、特种经济动物饲养;

③农产品初深加工、农机作业和维修、农业咨询推广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产品电子商务等。

且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涉农专业(大专为农林牧渔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中农业生物技术等;本科及以上为农学、工学中农业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和理学中生物学类等)、食品类专业、销售和电子商务类专业等。

(2)自主创业

毕业不超过5年的大学生来我区领办、创办农业企业,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为企业最大自然人股东。

2.支持政策

就业人才在我区农业企业连续全职工作满2年,并缴纳社保1年以上;创业人才企业注册登记满2年,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大专人才给予2万元综合补贴,一次性发放;本科人才给予5万元综合补贴,一次性发放;硕士人才给予8万元综合补贴,每年4万分2年发放。

(二)引进现代农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类

现代农业高层次人才是指国内外高等院校毕业,全日制农业类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农艺师及以上职称的人才(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签订劳动合同或企业注册时间为准)。

1.资助对象和条件

(1)在农业企事业就业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来我区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单位工作。

(2)自主创业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来我区领办、创办农业企业,且为企业最大自然人股东。

2.支持政策

(1)高层次人才

①就业人才在我区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单位连续全职工作满2年,并缴纳社保1年以上;创业人才企业注册登记满2年,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对符合以上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给予15万元综合补贴,每年5万分3年拨付。

(2)引入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

按企业吸纳的已认定现代农业高层次农业人才数给予每人15万元的综合补贴。

(三)优秀乡土人才

优秀乡土人才是指对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产生积极影响或者在某项农业生产技能上有较高经验水平的农业生产者。

1、资助对象和条件

在我区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单位连续全职工作满3年(以社保缴纳或者工资流水证明为准),掌握农业生产过程中一项或几项熟练技能,对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值有较大作用的一线生产者。

2、支持政策

实行人才举荐制度,市级龙头企业每年可举荐1名、省级2名、国家级3名,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资格审查,党组会议集中审定后,给予每人2万元综合补贴。

以上三类人才政策均不可重复申报,且为一次性申报。

二、申请、确定程序

1.发布公告。

在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https://www.zhonglou.gov.cn)发布申报公告。

2.提交认定材料。

人才落户后次年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需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1)在农业企业单位就业

①《钟楼区现代农业人才认定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见

附件1);

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最高学历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0年之前境外获得学位的除外)原件及复印件;

④职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非必须);

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自主创业

①《钟楼区现代农业人才认定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1);

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最高学历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0年之前境外获得学位的除外)原件及复印件;

④职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非必须);

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材料初审及原件核验,党组会议集中审定。

4.区农业农村局发文认定。

5.满足申请补贴年限的人员或用人单位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补助申请,工作时间计算截至当年9月30日,需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1)人才

①《钟楼区现代农业人才综合补贴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2);

②《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见附件3);

③社保缴纳证明(身份为外籍的不需要提供)。

(2)用人单位

①《用人单位引才资助申请表》(见附件4)纸质版及电子版;

②《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见附件3);

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吸纳人才的身份证复印件;

⑤与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⑥工资发放证明材料。

6.区农业农村局、区委人才办审批。

三、政策兑现

补助资金拨付至人才所在单位,由单位发放给人才。

四、其他事项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2024年1月1日及以后引进的现代农业人才适用于本实施办法。

2.纯销售类农业企业不适用本实施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局判定企业是否适用本实施办法。

3.与我区此前出台的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新”的原则执行;市级政策有支持的,按照“补差”原则执行。

4.给予企业的引才资助主要用于人才培养、实验室建设、项目研发、农业科技成果奖励等用途,引才单位须建立人才资金专项使用科目,专款专用,并接受监督检查。

5.人才在资助期内离职的,终止资助。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处理。

6.本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附件.pdf

1.钟楼区现代农业人才认定申请表

2.钟楼区现代农业人才综合补贴申请表

3.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4.用人单位引才资助申请表


附件2

关于《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人才引育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钟楼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

一、起草背景

虽然我区在农业人才培育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人才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能力还不高,支撑农业转型升级能力有待加强,农业人才队伍基础仍然薄弱,联结小农户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充分,区级农业人才发展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服务有待健全。

为不断扩大人才队伍规模,努力提升人才队伍素质能力,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支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促进人才下乡、返乡、兴乡,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着手起草了《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人才引育的实施办法》。

二、起草依据

根据《钟楼区人才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钟人才〔2021〕3号)、《关于进一步提档升级“龙城英才计划”钟楼版人才政策支持人才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农业企业人才引进现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此外,《实施方案》起草还吸收了其他省、市、区先行地区的思路和做法。

三、起草过程

为保证《实施方案》起草质量,我们全面梳理了国、省、市、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2023年8月,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委组织部一起走访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充分听取了企业意见。区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实施方案》初稿;2023年8月下旬,区农业农村局召集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召开专门会议,就《实施方案》初稿进行了讨论,针对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区农业农村局逐一进行了修改;2023年12月上旬,区农业农村局再次邀请组织部、人社局召开了专题会议,针对《实施办法》修改稿进行了进一步深入的讨论,根据讨论结果,进一步进行了完善。

四、框架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四个方面:一是明确申请对象、条件和政策。二是明确申请、确定程序。三是明确政策兑现方式。四是其他注意事项,进一步明确补助范围。

五、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针对农业人才引进、认定的困境提出了一些新思路、新方法,分层次、分类别给予不同的奖励政策,尤其是针对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产生积极影响或者在某项农业生产技能上有较高经验水平的农业生产者,创新了评价和培育模式,主要特点如下:

(一)扩大了人才队伍引育覆盖率

《实施方案》中明确了人才引育范围和类别,通过对企业新引进的大专院校毕业生进行分年度的资金补助,进一步吸引农业人才来我区就业,对来我区领办、创办农业企业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尤其是针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较高的奖励政策,力争吸引更多的农业人才来我区落户生根。

(二)完善了评价机制

《实施方案》中优化了优秀农村乡土人才评价机制,针对调研过程中,农业企业普遍提出的农业操作技能能手的扶持,区农业农村局充分吸纳了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提出的举荐制评价机制,对在我区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单位连续全职工作满3年,掌握农业生产过程中一项或几项熟练技能,对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值有较大作用的一线生产者,实行人才举荐制度,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进行推荐,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资格审查,党组会议集中审定后,进行认定。

(三)形成了参与各方合力

《实施方案》制定的同时,得到了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的大力支持。区农业农村局汇编了其他相关人才政策,并制作了汇编折页用于广泛宣传。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实施方案》出台后,区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扎实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策落实。我局将在区人才办统领下,会同组织部和人社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通过文件下发、企业座谈、培训、宣传折页等方式将农业人才政策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所有符合要求的农业企业人才充分享受到政策。二是严格认定程序,确保公开公平。我局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认定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认真开展认定和审批程序,做好政策兑现。三是统筹各方力量,助力人才发展。区农业农村局将积极主动对接市区相关部门,进一步组织我区农业企业争取其他政策扶持,确保各方政策用足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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