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办公室、行政审批局、建设管理局,高新园(邹区镇)农村工作局:
为学习宣传落实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和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省民政厅等六部门《江苏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办法(试行)》(苏民区〔2021〕24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的通知》(苏民区〔2024〕3号)等相关工作要求,区民政局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地方志办公室,对钟楼区域范围内,专名沿用时间较长、地名文化内涵丰富、有重要传承价值、知名度较高的古码头、渡口、水工设施等,经综合评估,并广泛征求专家学者和各地相关部门意见,遴选出15个地名列入我区地名文化遗产(第三批),现予以公布:
一、古渡口、古码头、水利枢纽、闸坝(13个)
蛤蜊滩老码头、西蠡古渡、毗陵驿、土龙嘴、西水关、新闸、尚书码头、周君义渡、表场码头、海子口、烈帝庙码头、石龙嘴、南运河枢纽水闸工程。
二、古街巷(2个)
草堂路、南河沿。
今后,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健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制度,完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分级、申报、评定体系,提高地名文化遗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切实发挥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的积极作用。
钟楼区民政局 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钟楼区农业农村局 钟楼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钟楼区地方志办公室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