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对4个钟楼区辖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公告期为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1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19-88890441、0519-88890226
通讯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
联系人: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帕克环保技术(常州)有限公司新建环保设备研发及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钟环审【2024】16号
2024.5.31
2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华腾工业技术有限公司新建汽车智能设备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钟环审【2024】17号
3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立鑫建筑模板有限公司新建翻新铝合金模板及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钟环审【2024】18号
4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亚美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扩建育秧盘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钟环审【2024】19号
202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