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江南春地块片区生态绿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钟住建〔2023〕74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推进生态绿城建设,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原则同意由你单位实施江南春地块片区生态绿地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江南春地块片区,包括沿白荡河南岸(东方路至白荡浜),沿白荡浜北岸(白荡河至江南豪华花园小区西侧)。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滨河绿化、游憩建筑和服务建筑、园路及铺装场地、对外开放的基层体育活动场地等,占地面积约19227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655.60万元。资金由常州市钟楼区区级财政统筹安排。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312-320404-04-01-657583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