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邹新路、振中路(周家大村地块配套市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钟住建〔2024〕18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项目路段道路交通条件,提升周边居民和车辆的通行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原则同意由你单位实施邹新路、振中路(周家大村地块配套市政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邹区镇)。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主要包括:(1)新建邹新路,北起振中路,南至新城路;(2)新建振中路,东起邹新路,西至东方大道;(3)管线工程: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信息、供电等各类管线,管道基本与道路工程同长,并与相交道路上相关管线相接;(4)同步实施道路绿化、照明和交通设施等其他附属工程;(5)新建绿化区域,位于邹新路东侧沿周家大村地块区域。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9237.92万元。资金由常州市钟楼区区级财政统筹安排。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
(项目编码:2402-320404-04-01-962929)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