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江南春地块片区生态绿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钟住建〔2024〕29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推进生态绿城建设,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原则同意由你单位实施江南春地块片区生态绿地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江南春地块片区,包括沿白荡河南岸(东方路至白荡浜),沿白荡浜北岸(白荡河至江南豪华花园小区西侧)。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滨河绿化、游憩和服务设施、园路及场地铺装、对外开放的体育活动场地等。用地总面积19227平方米。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311.5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137.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1.42万元,基本预备费32.46万元。资金由常州市钟楼区区级财政统筹安排。该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四、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自2023年11月至2024年12月,其中施工期为2024年5月至2024年12月。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4042024XS0011469号)。
六、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八、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项目编码:2312-320404-04-01-657583)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