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杨家村路、邹鹤路、纵七路(钟楼创新产业园地块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钟住建〔2024〕67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钟楼创新产业园道路交通条件,优化钟楼高新园、钟楼创新产业园投资环境,进一步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原则同意由你单位实施杨家村路、邹鹤路、纵七路(钟楼创新产业园地块配套道路工程)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高新区(邹区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新建杨家村路(腾达路—纵七路)、邹鹤路(腾达路—纵七路)、纵七路(杨家村路—邹鹤路);
2.管线工程: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信息、供电等各类管线,管道基本与道路工程同长,并与相交道路上相关管线相接;
3.同步实施道路绿化、照明和交通设施等其他附属工程。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6872.91万元。资金由常州市钟楼区区级财政统筹安排。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
(项目编码:2410-320404-04-01-722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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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