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钟楼区审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重点任务,继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形式,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确保责任到位;二是及时梳理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及联系方式全部列入公开目录;三是提供全覆盖、全方位、全面化的审计法治保障,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了钟楼区审计局的审计业务质效。
2023年度,区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常州钟楼”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取得了较大进步。根据钟楼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有关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信息采用通报制度,局综合业务及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登记各科室信息上报数量,年终通报上报及录用情况,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截至2023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局综合业务及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信息的审核、发布,建立信息网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由信息员提供信息并审核,局综合业务及行政事业审计科进行专业审查,分管领导复核审查,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保证政务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区审计局2023年度共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足:有时候信息更新缓慢,公众不能及时获取最新的审计信息和结果。
二是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不够:部分审计信息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完全公开,导致公众对审计工作的了解不足。
三是信息分类和检索不清晰:信息公开平台可能存在分类不够明确、检索不便利的问题,使得公众查找信息时遇到困难。
四是信息互动与反馈机制不完善:审计局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交流往往是单向的,缺乏有效的反馈机制,不利于信息的有效传播和应用。
(二)针对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建立更为高效的信息更新和维护机制,确保审计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公众。
二是增强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尽可能全面地公开审计信息,尤其是一些重要的审计结果和发现,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审计工作的实际状况。
三是提升人员素质: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审计人员在信息公开方面的意识和能力,确保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信息公开的职责。
四是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审计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众对审计信息的关注度和利用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审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