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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钟楼区财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014119520/2024-00006
组配分类:规划计划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财政局
产生日期: 2024-03-12 发布日期: 2024-03-1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全面法治政府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深刻把握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将全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全局中心工作,找准“财服务于政”的结合点着力点,突出工作重点、落实任务分工、强化工作督导,扎实做好全面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
常州市钟楼区财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全面法治政府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深刻把握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将全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全局中心工作,找准“财服务于政”的结合点着力点,突出工作重点、落实任务分工、强化工作督导,扎实做好全面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钟楼区财政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与全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共部署。一是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使依法行政工作融入到了日常工作当中,确保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上下联动,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部门具体落实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协调会议制度。按时召开工作例会,了解和掌握工作情况,提高全局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秩序。

二、强化责任落实

(一)健全工作机制

1.善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均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发挥律师的咨询论证作用,提升法制审核的专业性、准确性。

2.健全法治考核机制。细化规范执法、依法决策、普法宣传等项目考核要求,建立法治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的良性机制。

3.坚持常态学法制度。年初制定学法计划,以宪法和基本法律及财经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财政业务特点和日常工作实际,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纪党规、党的十九大重大战略思想和理论观点,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二)切实履行财政职能

1.深化财政政务服务制度改革。根据市委“进一门,进一窗,一网办”的目标要求,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清理和核对工作,对现存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确认,并对办件量进行统计。配合做好政务服务事项“一张网”相关工作,推进部分事项实现网上办事。

2.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动态调整并公布区财政局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并公布区财政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对照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并公布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办事指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办事指南等。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执法决定公示,切实提升行政执法透明度。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增进公众对财政工作的了解和信赖。

3.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按照区委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文件精神,推行“双随机”监管抽查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日常行政检查,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效能。

(三)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1.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预决算公开,扎实做好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进一步逐步扩大公开范围,现预算公开已延伸至开发区和街道。

2.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按照《关于对钟楼区行政事业单位重大国有资产加强管理的实施方案》要求,利用信息化手段对重大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经营管理,以公开招租的形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积极做好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督,认真督促项目承建单位按计划组织实施,做好项目绩效跟踪评价迎检工作,有效发挥项目资金效益。

4.加强内控管理。制定财政结算中心互查方案,采取分组互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方式重点检查预算单位财务核算规范情况,包括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支出审批程序合规、原始凭证合法、“三公”经费支出合规、科目应用合理等方面内容,相互学习,认真互查,不走过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为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不断健全财政制度,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区大宗设备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建立健全了高效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规范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核工作。积极宣传和推进公务机票政府采购工作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标准。

(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1.明确普法责任。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及贯彻落实方案,统揽全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努力推动新时代法治财政事业呈现新气象。组织宪法系列专项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坚定宪法自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财政中心工作与普法宣传紧密结合,切实履行普法责任,不断促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纵深推进。

2.加强法治培训。为建设一支“三有三适应”的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我局始终把法治教育培训作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来抓。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根本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干部教育培训最突出的位置。年初以来,已经组织了3场培训,200余人次参训,涵盖宪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民法典、党章、党规、条例等内容。

三、存在主要问题

1.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只有不断更新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意识,才能深刻理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法律专业知识储备不足。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对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制约了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加强法治培训、提升自主学习意识、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成为落实各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重要途径。

3.创新能力不足。创新是取得法治建设新进展新成效的灵魂,有利于深刻理解并践行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经过前期努力,我局在法治建设上取得了基础性成效,但创新思维、能力及成果仍有一定差距。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相结合,深入落实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明确单位内设科室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

(二)规范执法行为

加强权责清单、执法人员信息、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事前公开,规范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事中出示,推动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事后公开。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明确法制审核工作规程、审核人员数量、审核时限和审核方式。做好行政处罚决定书、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等文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防范财政法律风险。

(三)强化法治培训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上法治课、旁听庭审、举办法治讲座等形式,组织开展法治培训,树立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加强对乡镇、街道财政部门法治培训,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升法治教育的系统性和全面性。

(四)开展宣传教育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利用好门户网站政策法规专栏,及时发布最新财税法规政策和法治动态,以“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日为契机,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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