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融入全局中心工作,找准“财服务于政”的结合点着力点,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有力促进财政各项工作依法合规有序运行。
一、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财政局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政。一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落实局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二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三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律知识考试,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工作,新增6名行政执法人员申领更换行政执法证,目前全局(含分局)共有12名行政执法人员。
(二)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区财政局持续做好法律精神宣传弘扬,维护法律权威。一是重点学习宣传民法典等,广泛动员38人次参与“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和“中国普法”公众号“齐参与”法律答题活动,推动财政干部深刻认识民法典对财政立法的指导意义,做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二是把法治思想纳入必学内容,利用线上财政微课堂推送专题学习。2023年共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3次,进一步弘扬了财政法治理念,提高了财政干部依法理财的观念。三是开展“践行法治思想 勇担财政使命”进社区活动,前往永红街道上书房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社会保障惠民政策下基层宣传活动。
(三)深化财政改革,积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在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保障作用。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防范执法风险,区财政局与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我局涉法事务处理,审查法律文书和规范性文件工作,提供咨询意见与建议,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财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提升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防范化解执法风险。二是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力量,对采购预算金额较大、与社会公共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采购项目,由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并邀请专家顾问参与项目需求前期论证,提出专业修改意见,确保采购需求科学合理。2023年重点审核采购项目35个、论证(询价)41次,提出合理化建议117条。三是强化内外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完善内控制度,重视政务公开,将财政工作置于“阳光”之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预决算信息、政府采购等重点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四)压实责任,立足职能依法行政
区财政局明确职责分工,压实责任。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提高政府采购监管效能,依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3〕11号),对2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9起,依法监督检查政府采购项目3起。二是完善财会监督机制,全面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大幅提高办事效率,全年累计审批24次代理记账许可。三是规范收费项目管理,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目录清单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再征收。四是经费保障到位,将行政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存在主要问题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入,财政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积极有为,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仍存在短板与不足,一是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薄弱,财政业务工作岗位与财政法治工作岗位人员的交流轮岗不够。二是财政干部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系统,零星学、被动学、碎片化的学,法治培训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力度效果有待提升。
三、2024年法治财政建设重点工作计划
一是提高依法理财工作水平,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力度,以法治理论考试为抓手,加强法治教育,提高依法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财政普法宣传教育。落实好普法责任制,结合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活动节点,做好财政普法宣传,不断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三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在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全面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