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市钟楼区新闸街道办公室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新昌路688号;邮编:213012;电话:0519-83260596)。现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新闸街道办事处根据区政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街道安排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实施发布,从机制上为信息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街道主动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做到每文必审查,并在规定的20个工作日内全部公开。
1. 公开内容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2023年全街道未有对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公开的情况。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2023年全街道未有对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开的情况。
(3)政府机构和人事
2023年全街道未有对政府机构和人事公开的情况。
(4)政府重要会议
2023年全街道未有对政府重要会议公开的情况。
2. 公开形式
市民通过“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子栏目可查阅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全街道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程序,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进行先审查后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做好涉密文件保密工作的前提下,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发布及日常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
2023年,新闸街道办事处积极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以制度为保障、用制度促管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与良好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高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按照上级公开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不泄密、不出现表述性错误。
(二)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
(三)提高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加强自身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新闸街道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