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永红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永红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街道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概况1条,规划、计划、报告4条,业务工作7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街道受理依申请公开共计15件,均已按期办结。全年处理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明确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和存档的流程与责任,开展规范化、标准化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切实履行审查责任,确保密级文件不泄露。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乐业永红”微信公众号,增设特色栏目,做好日常运营维护和管理,提升公开质量。设置专人专岗,保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及时准确、动态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永红街道多措并举,通过优化制度、严格流程、加强考核、责任追究、公众参与等强化政府信息工作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9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1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永红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协同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二是公开信息形式和深度还需加强。
2025年,永红街道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开方式,加强人员培训,丰富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扎实推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落实,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质量和建设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永红街道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