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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转用土地公告
常钟转告〔2025〕1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转用常州市钟楼区集体土地11832平方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转用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常州市钟楼区2024年度第1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二、转(用)土地位置:常州市钟楼区(详见转用土地红线图)
三、被转用土地村(组)及面积:
单位:平方米
被转(用)土地单位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面积
总计
备注
总面积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邹区镇新屋村胡东组农民集体(集体)
977
0
邹区镇新屋村胡西组农民集体(集体)
5611
5601
10
邹区镇新屋村胡中组农民集体(集体)
1572
邹区镇新屋村王家坝组农民集体(集体)
3672
集体合计
11832
国有合计
合计
四、被转用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邹区镇人民政府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联系电话:0519-83630967
特此公告。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3日
转用土地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