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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常钟征告〔2025〕6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征收常州市钟楼区集体土地119511平方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常州市钟楼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
二、征(用)收土地位置:常州市钟楼区(详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单位:平方米
被征(用)地单位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面积
总计
备注
总面积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邹区镇泰村村东西庄组农民集体(集体)
12486
4022
0
8464
邹区镇泰村村红旗组农民集体(集体)
11087
10408
679
411
11498
邹区镇泰村村小村组农民集体(集体)
71820
47078
9121
4129
11492
499
72319
邹区镇泰村村前西庄组农民集体(集体)
560
461
41
58
邹区镇泰村村松坟组农民集体(集体)
7785
7574
211
邹区镇泰村村农民集体(集体)
8859
163
8696
6004
14863
集体合计
112597
69706
9162
29600
6415
119511
国有合计
合计
四、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邹区镇人民政府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联系电话:0519-83630967
特此公告。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8日
征收土地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