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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保障群众的健康安全,7月3日,区卫生监督所召开游泳场所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培训,辖区内28家游泳场所的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参加。
会上,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叶蓓蓉结合往年的泳池抽检、投诉举报情况指出,各游泳场所负责人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二要从源头管控,全面自查自纠,全流程各环节保证水质安全;三要强化防范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快速响应、有效处理各类群众投诉。随后,卫生监督员潘俊以“网络热点案例”为警示,结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常州市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游泳场所历年监督抽检情况、卫生管理要求、泳池新国标、消毒药剂的使用、2025年游泳场所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检内容等进行了深入讲解,并与参会人员探讨了游泳场馆水质问题的处理方法。
下一步,区卫生监督所将通过“监督+抽检”全覆盖,全力保障游泳场所为游泳者提供更加安全、健康、舒适的游泳环境。(钱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