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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红司法所:童言童语讲民法 萌娃争当“法律明白人”
发布日期: 2025-07-25    来源: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阿姨,您知道吗?《民法典》第1246条规定,遛狗不牵绳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要担责呢!”7月22日上午,在钟楼区锦阳花苑社区,10岁的“小小法律明白人”蒋雨琪指着单元门口张贴的《文明养犬公约》,用稚嫩的声音向居民讲解法律知识。这是永红司法所联合锦阳社区创新青少年法治实践的一个生动场景。

民生痛点变普法教材。

随着小区养犬家庭增多,遛犬不牵绳、粪便不清理等问题成为社区治理难点,且对不文明养犬行为投诉量同比上升。永红司法所联合社区召开专题会议对此进行决策,将此民生难题转化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鲜活教材,以“依法文明养犬”为切入点,依托暑期托班开展“童声传法意”青少年法治实践活动。

“议事会”里长出法治公约。

“狗狗不拴绳突然冲出来,吓到我奶奶了!这算不算侵权?”“踩到没清理的狗便便摔跤了,狗主人要负责吗?”在社区青少年法治议事会上,在老师和“法律明白人”的共同引导下,孩子们围绕养犬乱象展开讨论。老师适时介入,结合孩子们反映的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民法典》相关条款。同时孩子们亲手参与设计《文明养宠公约》,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图文并茂的的行为规范,成为一份生动的社区普法宣传单。

红马甲打通普法“最后一米”。

“孩子说的话我们听得进去!”居民刘阿姨坦言,以前觉得遛狗拴绳是小事,直到小志愿者用《民法典》案例解释后才意识到法律责任。当孩子们郑重地穿上象征职责的红色马甲,化身“小小法律明白人”,手捧这份承载法律精神的公约走进小区,法治宣传的“最后一米”被有效打通。在社区“法律明白人”的带领下,他们将公约张贴在每个单元门的显著位置。孩子们带着《民法典》宣传折页走进楼栋,用“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的方式,让法律知识在社区生根发芽。

永红司法所以创新青少年法治实践为切口,将《民法典》精神精准滴灌至基层治理末梢,不仅有效规范了养犬行为,更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社区居民的法治素养,为构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社区”奠定了坚实基础。这张小小的公约,正成为撬动基层大治理的法治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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