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理论研究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承办局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拟定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保障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后勤保障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运转、公文印制、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退役军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双拥工作科(优抚安置科)。承担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拟定双拥工作规划意见并指导实施;承担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等工作;承担烈士褒扬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烈士评定和有关烈士备案事项,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烈军属优待、抚恤、走访慰问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制度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配合随军家属安置和就业创业协调工作。
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和住房保障工作;贯彻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协调实施。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随军随调家属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实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区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组织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制度并指导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