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常州市广化街187号;邮编:213000;电话:0519-68201818)。现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街道办事处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中心工作,坚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街道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式,规范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最大限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提高政府治理和政务服务水平。
1. 有效健全组织保障。根据《条例》和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要求,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部门、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市政府采购网站、区政府网站、公示栏等形式发布,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街道通过市政府采购网站、区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数1002条,其中工程采购类公示2条,基层动态类信息980条,其他信息20条。
3.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街道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办结公开申请0件。
4.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本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尚未审结行政复议0件和提起行政诉讼0件,尚未审结行政诉讼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0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在各项工作推进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专业知识掌握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扩大覆盖面。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着力,继续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专业素养。提高重视程度,精心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和要求,确保依法公开。学习借鉴其他街道信息公开方面的优秀做法与先进经验,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专业水平。
二是保障信息质量。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持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常态化内容检查机制,成立专门的信息审核小组,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全力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与时效性,让公众获取到最真实、最准确的政府信息。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制定统一详尽的信息公开标准模板,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道路上持续深耕细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提升街道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