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高新区(邹区镇)、各街道,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常州市钟楼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钟楼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钟政办发〔2021〕14号)同时废止。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钟楼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