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2025年7月1日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常州市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常政规〔2024〕1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