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区级层面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全面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我局全年公开政府信息63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机构概况5条,规划计划4条,业务工作9条,部门动态31条,公示公告12则。常态化保障主题服务下住房保障和交通出行专栏,完成在线调查及反馈1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我局完成上年度结转事项4件;累计新接收依申请公开事项55件,涉及房屋征收拆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多个领域,其中予以公开事项9件,部分公开事项16件,因本部门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而无法公开的事项20件,不予处理5件,不予公开4件,均通过书面形式向服务对象作出解释,另有1件结转至2025年。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依法依规及时报送部门业务类信息和机构设置等,做到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办事服务精准落实,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累计收到门户网站电子信访件128封,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回复。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一事一审”制度和“三审”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1.8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1
4
5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1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2
1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0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54
5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通过妥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社会大众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和相关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效推动了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具体对照上级上级要求和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与差距不足:
一是公开信息仍不能完全满足公众需求,内容的广泛覆盖与深度挖掘不足,信息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二是对政策的精准解读不够及时、不够透彻,无法高效匹配公众的需求;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程序轻实体等现象,亟待在全局层面提高重视、优化服务意识。
为此,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聚焦核心要点,规范并丰富公开内容,紧跟时事加强住建领域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的可读性和知晓度,确保群众能够准确理解政策意图,避免信息误读;二是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重点关注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力争公开内容全面深入且接地气;三是创新公开形式,拓宽信息传播渠道,除网站外,要更加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实现信息的即时推送与互动反馈,确保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与互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